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只要符合减刑的相关规定,当然也是可以减刑的。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减刑。另外,减刑依法进行,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判刑2年,最多减刑1年,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法律法规: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没有固定时间,一般是根据服刑人员的考核积分情况和余刑进行综合研究决定的。
考核积分主要是根据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来评的。
表现好的话,能减半年左右。
减刑需要分,分是从进监狱之后开始算的,那时候已经在看守所待了一段时间浪费挣分的时间了,等到监狱之后,一般1年才开始减,那时候分没那么多,所以一般是在半年左右
有期徒刑减刑,按刑法规定,必须服刑过半,也就是说,两年徒刑必须服满一年才能申请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