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划

2024-11-29 10:02:4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中山市地处珠江三角洲中南部,珠江口西岸,北连广州,毗邻港澳。下辖1个国家级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6个街道、18个镇;镇(街道)下辖若干个行政村和社区;行政村下辖若干村民小组,社区下辖若干居民小组。镇办事机构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机构为街道办事处;行政村办事机构为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机构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总面积180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42.3万。祖籍本市的海外华侨和旅居港澳台同胞共80多万人。
中山古称香山,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故乡,建制于南宋绍兴二十二年(公元1152年),1925年为纪念孙中山先生而改称中山县。1949年10月30日,中山县解放,后来逐渐分出珠海县、斗门县(大部分)和划出部分地方归番禺县、顺德县、新会县。1983年12月22日,撤销中山县,设立中山市(县级),以中山县的行政区域为中山市的行政区域。1988年1月7日,中山市升为地级市,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管辖。
广东省中山市是全国五个不设市辖区的地级市(简称“直筒子市”,其它四个为广东省的东莞市、海南省的三亚市、海南省的三沙市、甘肃省的嘉峪关市)之一,行政区划代码442000,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驻中山市东区街道松苑路1号。
截至2011年9月1日,广东省中山市下辖 6个街道 18个镇 石岐街道、东区街道、西区街道、南区街道、五桂山街道、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即:中山港街道) 黄圃镇、南头镇、东凤镇、阜沙镇、小榄镇、东升镇、古镇镇、横栏镇、三角镇、民众镇、南朗镇、港口镇、大涌镇、沙溪镇、三乡镇、板芙镇、神湾镇、坦洲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