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八条更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这里所说的城市是指国家设立市建制的城市,不同于某些法律、法规中的城市含义。如1989年公布的《城市规划法》指出:“本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这里所说的市区与统计口径上的市区也不相同,不包括城市郊区。《中国城市统计年鉴》等使用的市区一词,指的是城市行政区划内除市辖县以外的区域,包括城区和郊区。建制镇既不属于《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所说的城市范畴,也不属于其所说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