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几《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以,所有人是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一般也就是村委会。也就是该村的村民。1984年以后你奶奶的土地是你小爷耕种,那么土地的经营权自然就成了你小爷的,土地的补偿款归谁关键是两点:第一你必要是该村的村民。其二你必须是该村土地的承包人有土地经营权。
你妻子和丈母娘没有补偿款的分配权,你岳父应该有。如果你丈母娘和你妻子的土地承包一直没有变这个补偿款也应该是你岳父的。因为承包土地按法律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不是以个人。
你岳父的兄弟是没有权利得到你岳父的补偿款的。除非你岳父把土地做了变更手续,如果没有变更,那么土地是你岳父承包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土地的经营权就一直是你岳父,他兄弟只能算代为管理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