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男,1981年5月4日出生,
汉族,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户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一队12号。身高1.71米左右,体型中等,方脸,高颧骨,尖下巴,双眼皮,凹眼,蒜头鼻,大嘴,下唇外翻。广西口音。
2004年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
2004年2月23日 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2月25日 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5万元人民币捉拿云南大学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马加爵。4受害学生均为马加爵同窗非好友。 2月26日 广西自治区发出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马加爵。此前,警方查明,马加爵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人。 3月1日 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杀人犯罪嫌疑人马加爵。公安机关悬赏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 3月6日 马加爵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写下一封家书,劝儿自首。他在信中说:“你平时都说长大了要报答父母恩,现在从你失踪后,我们每天都放声大哭,你母亲已经病得很重了,她是多么想看见你啊!……儿子,你从小就是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我们相信,你不会让我们永远去承受这种痛苦的。” 3月初 公安部统一指挥针对马加爵的全国大排查,全国出现数十名“疑似者”。 警方查明,2月15日,马加爵曾在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2月8日至13日以及2月15日马加爵上过互联网,查询江西省赣州市、湖南邵东县和广州市等地的地理、交通、就业等情况,并浏览了有关身份证的制作、核查等有关规定,访问过互联网上“公安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网站。上网时间集中在晚上11时至次日7时。 3月12日 广东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查缉马加爵线索的通告:警方调查发现,马加爵极可能于2004年2月17日下午乘火车离开昆明前往广东,所涉车次及时间包括:2060次昆明—湛江,时间为20:41;1166次昆明—广州,时间为23:23。3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 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当地公安部门正对其进行审讯。 马加爵已于公元2004年6月17日被执行死刑。
物极必反、所有的不公正对待会在某一刻突然坍塌。其实,谁都有爱恨,只是马把它行为化,进而扭曲。不能不说是一种人性的悲哀、
尽管种种,我作为一个大学生看待:知法犯法藐视国法,做事冲动缺乏道德修养,有勇无谋有失大学生风采,畏罪潜逃毫无男儿轰轰烈烈之气概,律师相帮还仿曾经项羽乌江之悲哀,真乃吾国之耻,吾辈青年之反教材
加强心理教育是关键。
马加爵事件,使国人看到了一个所谓的优秀大学生,当他的心理出现了问题时,他变成了一个多么可怕的人。因此,全国上下、各个学校都把心理教育当作了一个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