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位回答者是正确的!只要丙、丁2位担保人同意(无反对)的情况下就必须为这延期的一年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可以书面提出,不承担延期责任!!
通知了丙和丁,若丙和丁同意了,丙和丁肯定应承担担保责任。
新借款合同递交担保人,担保人没有签字同意新的担保责任的,这份新合同的担保条款与担保人无关,如果新的借款合同没有担保要约的,担保人也没有新的担保义务。总之,没有新的担保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