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社会,惠及全体人民,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心愿。胡主席论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我们大家也都希望生活在这样的社会:民主法治,即人人享有充分的民主和权利,一切都依法行事;公平正义,即社会公平和正义成为人们秉持的一个基本原则;诚信友爱,即人与人之间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充满活力,即每个人的知识、劳动、创造和才能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发挥;安定有序,即百姓安居乐业、社会秩序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即富足的生活与优美的环境相得益彰。建设这样的社会,就是创造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和谐社会不会凭空而至,也坐等不来。构建和谐社会,人人有责。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也是社会建设的主体。和谐美好的社会,需要脚踏实地的艰苦奋斗,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参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各司其职,承担起自己的职业角色和社会角色,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各守其则,具有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遵循社会规则、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人人有行动,人人有贡献,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快更好地实现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人人有责,不仅有赖于扎实的行动,也需要理性的思考。理性是现代社会成熟的标志,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也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应有的重要素质。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自觉地将个人情感上升为行为理性,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以冷静理智的态度对待各种矛盾,从大局出发维护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这样,才能真正地发挥一个公民应有的作用,也才能为社会进步和国家的发展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我们建设和谐社会,背景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这就给人民生活的幸福,提供了大前题。而有效的协调人们各种须求,就逐步使人民生活越来越幸福。另外,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领大家至富,则是措施。只要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大家都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理念而努力,奔小康,实现幸福生活,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