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月28日,我校借这个消防安全教育纪念日举行消防演习,老师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带一条毛巾,到时需要用。
下午,第二节课一上课,我们先听了消防知识讲座,紧接着是火灾逃生演习。一听七年级的教室电视着火,老师一边指挥我们赶紧离开教室,一边教我们把毛巾捂住鼻子,并排好队有秩序的下楼。我边听边快速拿出毛巾轻轻地捂住鼻子,然后弯着腰,紧跟着同学跑向操场。
紧张的逃生刚结束,接着是灭火演习。校长洪亮地宣布:“灭火演习现在开始!”话音刚落,操场上响起来热烈的掌声。消防叔叔们把火点燃了。火好大呀,在这燃眉之急,消防叔叔个个不慌不忙拿起灭火器直往火炉里喷,只见粉沫纷飞,我还来不及看清楚,火竟然灭了,叔叔的动作好快呀!
后来我们不少学生代表也试了试,演习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杜绝事故隐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院机关、各研究所、各实验室和教师工作室等部门要真正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委托的管理员(使用者)为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或由其委托的责任人要把防火、防水、防盗的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防范和改正措施。
二、各研究所和实验室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警示公告。必须有专人负责防火、防水和防盗安全管理工作,下班后、双休日和节假日仍有师生留在科室工作,要就安全问题对其进行提醒和交代,值班人员要检查和关注水电使用等有关的安全情况。
三、因科研和实验需要,教师和学生确需在节假日、夜晚十二时以后使用实验室,必须如实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登记表,进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次日,责任人或值班人员应对安全情况予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部门负责人对没有如实填写登记表的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
四、除实验和科研工作需要外,各单位不得在教学、科研和办公室使用容易发生火险事故的电炉等,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一律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学生第一次进实验室做实验前,有关实验室要对学生进行实验室管理规定以及灭火器、水电、仪器设备操作、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学生导师必须对自己所带学生进行安全管理方面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六、各研究所和实验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及时清理和淘汰过期老化的设备。
七、学院所属单位和师生员工一旦发生或发现火情、水患和失窃,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缓报或瞒报。
八、今后凡发生火情、水患及失窃事故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做出纪律处分和赔偿损失处理,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是学生,除追究学生责任外,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