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定计薪日天数算的话是2000÷21.75=91.95(元/天),法定计薪日21.75天其实是剔除了52个双休日,但不剔除11天法定假的月平均计薪天数,其由来是这样的: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来自网络搜索)
楼下的都是胡说 按你实际工作日计算
如果你正常双休 每月休满8天 那么你工作22或23天 用你的工资去除
如果有加班 加班费不要忘 休息日加班不能按倒休算 劳动法有规定要双薪的
你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在的话公司违约要支付违约金的 工作一年要多给一个月的工资
有的公司是:22个工作日
每日工资:2000/22=?
加班另算,平时加班是底薪的1.5倍,双休日两倍
按三十天计算67
按三十一天计算65
按二十九天计算69
64.5元一天(31天)
66.6元一天(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