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煤矿何时重组结束?

2024-12-26 01:33:2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对于山西为数众多的地方中小煤矿来说,无论是否会被兼并都“难逃一劫”。因为倘若被并购,巨大的前期投资与相对较低的并购价格将给他们带来巨大亏损;倘若不被并购,2001年底年产90万吨以下、非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矿井将被全部关停的政策又绝对难以逾越。而对于并购企业来说,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买得起建不起,后继资金不足。尽管如此,却并不能影响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的激进步伐

2008年后半年,自山西省开展第二轮煤矿兼并重组以来,山西省众多的中小煤炭企业都感觉到了某种隐隐的压力,如今面对山西省不断提速的整合步伐,这种压力正在提升。

对于山西为数众多的地方中小煤矿来说,无论是否会被兼并都“难逃一劫”。因为倘若被并购,巨大的前期投资与相对较低的并购价格将给他们带来巨大亏损;倘若不被并购,2001年底年产90万吨以下、非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矿井将被全部关停的政策又绝对难以逾越。而对于并购企业来说,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买得起建不起,后继资金不足。

尽管如此,却并不能影响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的激进步伐。

态度消极的煤老板

今年4月份,山西省产煤大县——左云县试图就当地煤矿兼并重组事宜召集地方中小煤矿矿主举行一场座谈会,但终因矿主们大多数不积极配合,到会者寥寥无几而流产。

对于矿主们来说,收购价格过低,自己又缺乏能力打包整合其他资源,是导致他们兴趣不足甚至抵触的两个原因。

按照此前山西方面制定的《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对于被兼并重组煤矿实行两个补偿标准,以2006年2月28日山西省政府公布的《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作为分水岭。

一是被兼并重组煤矿如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缴纳了价款,直接转让采矿权时,兼并重组企业应向其退还剩余资源量(不含未核定价款的资源量)的价款,并按原价款标准的50%给予经济补偿,或按照资源资本化的方式折价入股,作为其在兼并重组后新组建企业的股份;二是被兼并重组煤矿在《办法》实施前按规定缴纳了价款,直接转让采矿权时,兼并重组企业应向其退还剩余资源量(不含未核定价款的资源量)的价款,并按原价款标准的100%给予经济补偿或按照资源资本化的方式折价入股,作为其在兼并重组后新组建企业的股份。

按此标准大多数矿主都拿不到高于前期自身投入的资金。

与此同时,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现已具备300万吨/年生产规模,且至少有一个120万吨/年机械化开采矿井的地方骨干煤炭企业,也可作为兼并重组的主体。其他作为兼并重组整合主体的地方骨干煤炭企业(矿井),由各市人民政府提出,原则上应有一个生产规模在9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作支撑,兼并重组整合后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300万吨/年,所属矿井至少有一个规模不低于120万吨/年。而这样的标准又让为数众多的地方中小煤矿只能“坐以待购”。

于是山西众多的地方中小煤矿矿主持有了等待、观望或者硬挺的态度,若非真正无路可循,绝不主动迎合。

煤老板们的尴尬

杨老板是一名温州籍的商人,他在山西晋中、长治、忻州、大同有数座煤矿,煤矿年产量均在40万到60万吨之间,目前他在长治的一座年产45万吨的优质动力煤矿井被列入整合范围,该矿首期已经缴纳了1000万吨的资源价款。在本次资源整合中,收购方对他煤矿的出价不到3000万元。

杨老板说,他在这座煤矿已经投资了8000余万元,如果按照市场运作,这座煤矿最少可以卖到2亿元以上。目前,他的煤矿还没有复产验收,杨老板坦白,面对今天这种局面,政府让干就干,不让干就扭头走人,不会再在煤矿上投一分钱了。

与杨老板的洒脱不同,高平市一位不愿为外界获知姓名的老板联合4个股东投资5000万元在去年接手了一座煤矿,但由于山西长期的停产整顿,再加上矿井建设等等原因,时至今日始终无法正常生产。该名老板说,接手后不仅没有赚钱,反而每天在不断赔钱。因为大笔贷款利息需要偿还,井下“一停三不停”每月产生的10几万元费用需要支付,让他苦不堪言。如今在整合风暴中,他的矿井又不被并购方看好,自己投资扩能整合其他资源又难以实现,随时面临被关停淘汰的危险。该老板说,现在真是山穷水尽了。

事实上,现在山西的煤矿矿主大多是在2006年之后介入行业的。

2006年,山西施行第一次资源整合,当年2月28日山西省政府公布了《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一方面鼓励大中型企业参与煤炭资源整合,组建和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另一方面提出向煤炭企业开征采矿权价款,并制定了6档取费标准。

从这一年开始,山西80%的煤老板选择转卖股权,撤身其他行业。而新接手的煤老板不仅高价买进,与此同时在面对山西不断提高的煤炭准入门槛时又不得不投入大量资金提升产能,增进矿井建设,但是在此后的两年中,山西矿产行业安全形势严峻,全省范围内的煤矿停产整顿绵延不断,特别是去年,山西中小煤矿大部分处于停产整顿阶段。

这些企业在不停地扩建、整合与关停中苦苦挣扎,投资的钱到目前不仅难以看到回报,反而迎来了山西第二次更具广度与深度的资源整合,这让通过银行贷款或者民间借贷办矿的“新煤老板”们感受了生命中难以承受之重。

并购企业的困扰

相对于煤矿矿主们迫在眉睫的压力,并购企业的压力更多的是来自未来。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这次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主体分为三类:一类是省内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二类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有资质的、经公告的企业,三类是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地方骨干煤矿企业,在不影响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前提下,经市政府申报、省政府批准,可以作为兼并相邻中小煤矿的主体。

目前,山西省确定的一类并购主体企业分别是同煤集团、山西焦煤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晋城无烟煤集团和中煤平朔公司,同时山西省国资委也公布了一批共13家主体并购企业,其中除上述6家企业外还另有7家。

此前这些并购主体企业的苦恼主要是来自于外部。一方面是矿主们积极性不高,不愿主动放权,在价格上难以达成一致;另一方面,有业内人士透露,在推进资源整合过程中,省属煤矿最好整合,地市一级次之,县里的煤矿整合难度最大。因为一些小煤矿的股权结构复杂,牵扯的利益面广,不仅涉及矿主和投资人的利益,也涉及市、县、乡、村和有关部门的利益,利益的纠缠给资源整合推进造成相当困难。

如今,这种困难在持续的市场低迷、停产整顿以及山西强力推进的并购风暴面前正在逐步消解,但是来自并购主体企业内部的一些因素却开始成为困扰。

山西省煤炭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是山西省国资委的一家省属企业,也是参与本次资源整合的并购主体之一。几年来该企业在山西范围内控股、并购了30余座煤矿,这些煤矿的年单井生产能力均在30万到60万吨之间,但是现在这些煤矿没有一座投产。该企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后续投资太大,企业目前勉为其难。

按照政策要求,到2010年底,整合重组以后煤炭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

他介绍,按照最低标准单井年生产能力提升到90万吨计算,目前这些并购后的矿井要想达到此标准,仅井下改造每个矿井便需投入1.5亿元左右,现在企业的难题不是买不到、买不起煤矿,而是建不起。这样的困难也存在于其他一些并购主体企业中。

对于这一难题,这名工作人员透露,曾经研究试图通过广泛吸纳银行贷款,或引进民营资本再次参股等方式进行解决,但最终没有定论。

早些时候,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7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后曾发布《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调研报告》,提出我国目前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主要存在的一些问题并进行了分析。报告同时建议,政府要加强经济、法律和必要行政手段运用,减轻参与兼并重组煤矿企业的负担。

重组步伐不断加快

虽然不断遭遇着各种难题,但并不能阻碍山西煤矿兼并重组一次比一次更加凌厉的步伐。有人说,山西的步伐简直是跑步向前。

山西省自2003年开始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以来,市级以下煤矿数量已从4598座减少到2008年底的2598座。2008年9月,山西省政府就新一轮煤矿整合发文,要求年产30万吨以下矿井全部关闭,目标是到2010年底,省内煤矿个数控制在1500座以内,随后,一场场推进会在全省有煤地市次第召开。

而到今年3月25日的煤炭工作会上,再次出台新的整合方案。根据《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安排意见》的要求,到2010年底,全省矿井个数控制在1000座(再减500座),整合重组以后煤炭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

4月15日,为加快整合步伐,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加大对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力度。

《通知》要求山西省11个市在今年要全部完成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报批工作和矿井压减任务。其中上半年完成一批,三季度再完成一批。与此同时,山西还公布了到明年年底各个地市允许保留的矿井数目:太原市50座,大同市71座,阳泉市50座,长治市95座熏晋城市118座,朔州市65座,忻州市63座熏晋中市110座,吕梁市100座,临汾市127座,运城市18座。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保留矿井133座。

这就意味着到明年年底,太原市将从现有的130座煤矿压减到50座,临汾市将从现有的392座煤矿压减到127座,大同市将从现有的270座煤矿压减到71座……而太原市的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就要压减到50座。

对于山西来说,目前各类煤矿平均单井规模仅36万吨,远低于内蒙古70万吨以上的平均单井规模;重点煤矿产量比重仅为53.14%,远低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整个产业的机械化、信息化程度不高,地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仅为29.78%。

面对此情此景,山西对于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步伐的推进无疑将会欲加强力。

回答2: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实施意见》、《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流程图>的通知》和2009年全省煤炭工作会议精神,为彻底解决我市煤矿“多、小、散、乱”格局和安全基础薄弱状况,提升我市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现提出我市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安排意见如下:
  一、严格按照省煤炭工业局划定的资源范围和确定的矿井数量进行兼并重组整合。省煤炭工业局按《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规划》,确定我市资源整合后矿井数量18处,其中河津矿区11处,平陆矿区6处,垣曲矿区1处。各单位按煤矿隶属关系推进所辖煤矿的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河津市、平陆县按主体资格要求各自确定煤矿兼并重组整合主体,兼并重组整合后矿井数量不能超过规划数量。煤炭、国土、工商部门在重组前收回相关证照。
  二、严格标准,提高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主体准入水平。山西曙光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地方煤炭骨干企业确定为兼并重组整合主体;山西普大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地方骨干企业确定为兼并重组整合主体兼并重组整合平陆县煤矿;河津矿区除山西曙光集团船窝煤矿及其兼并重组整合的煤矿以外,原则上由一家省政府确定的大型国有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河津市要积极做好和各大煤矿集团公司的沟通工作。垣曲县燕尾沟煤矿单独保留。
  三、积极推进,尽快编报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各县(市)要按照总量适度、优化布局、产能置换、关小上大、提升水平的原则,尽快编报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编报方案应以省局划定的矿井数量为基础,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煤炭资源赋存情况、矿井开发现状,在确保不突破保留矿井数量,以及基本控制在兼并重组整合前核定和批准产能内的前提下,明确保留矿井数量、名单、井型规模及矿井布局;明确关闭矿井数量、名单及关闭期限;明确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整合主体。地方骨干矿井作为主体的应在成片重组整合一批、产能置换改造一批后,达到国家即将出台的晋陕蒙一类产煤地区开办煤矿企业准入标准。各县(市)要加快推进速度,成熟一块报批一块,最迟4月底前把整合方案报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处理好被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关系,合理赔偿。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要对参与被兼并重组整合的51座煤矿认真核查,摸清底数,科学合理确定煤矿资金投入,煤炭采出量和资源剩余量,做到参股的持股比例准确,关闭的补偿合理到位;对资源剩余量小,没有兼并重组整合利用价值,历年产量累计额超过矿井设计可采储量的矿井,可不予兼并重组整合,自行关闭。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措施,确保兼并重组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煤矿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
  组 长:王安庞 市长
  副组长:张建喜 副市长
      贺红生 市长助理
  成 员:蔡铁刚 市监察局局长
      赵令刚 市煤炭局局长
      秦世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孙彦学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煤炭局)。
  主 任:赵令刚(兼)
  副主任:谢肃增 市煤炭局副局长
      王永平 市煤炭局总工程师
办公室电话:2090516
  为加快推进我市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设立兼并重组整合推进领导组。
  组 长: 张建喜 副市长
  副组长: 蔡铁刚 市监察局局长
       贺红生 市长助理
赵令刚 市煤炭局局长
杨勤荣 河津市市长
任秀红 平陆县县长
  成 员:谢肃增 市煤炭局副局长
焦志宏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王永平 市煤炭局总工程师
马振河 河津市副市长
赵建新 平陆县副县长
李效荣 市煤炭局煤炭规划科科长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煤矿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也要成立专门机构,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强化领导。各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其职责分工,形成自上而下、一抓到底的组织领导体系。统筹考虑本区域、本单位煤矿企业的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要认识到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是我市煤炭工业科学发展上水平的根本出路和治本之策,是全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决策和举措。要积极协调落实兼并重组整合煤矿企业享受国家及省有关扶持政策,处理好兼并重组整合主体和被兼并重组整合煤矿在兼并重组整合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市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顺利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