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卖的进口商品,好多都不是通过正规的进口渠道过来的,是代购或者走私进来的,所以就没有了中文标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应有以下九种:
一、产品要有检验合格证。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和联系电话。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也必须有中文标志。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也应当予以标明。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或失效期,包装食品一般都应标明生产期、保质期和保存期。
五、对于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要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六、已被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商标,其标志为“R”或“注”。
七、已被专利部门授予专利的,可在产品上注明。
八、生产企业应在产品或其说明、包装上注明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我国现行标准分四级“即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HB)、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B)。”
九、已取得国家有关质量认证的产品,可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相应的安全或合格认证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进口商品无中文标识谨慎购买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口商品经营管理暂定办法
因为没有中文标识的进口商品不是通过正规途径进口的,产品来源不明并且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扩展资料:
选购进口食品时应留意食品标签,进口食品包装应标注:中文标明食品名称、净含量、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保质期等。进口的日化用品的包装标识也必须有标示备案号、原产国、进口商资料和联系方式等中文标识。
消费者购买进口商品时请尽量保留购物凭证,直到商品使用完毕。一旦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向销售商或进口商索赔。工商局指出,现在市面上出现港货店、母婴店出售香港带回来或海外邮购回来的婴儿奶粉,有些奶粉没有经过国内检验检疫,质量没有保障。
参考资料:国家食药监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参考资料:新华网-进口产品无中文标签被索十倍赔偿
参考资料: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进口商品无中文标识谨慎购买
原装进口产品一定要附上中文标识,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没有中文标识可能是通过灰色渠道进口来的,或者是假冒伪劣产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应有以下九种:
一、产品要有检验合格证。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和联系电话。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也必须有中文标志。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也应当予以标明。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或失效期,包装食品一般都应标明生产期、保质期和保存期。
五、对于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要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六、已被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商标,其标志为“R”或“注”。
七、已被专利部门授予专利的,可在产品上注明。
八、生产企业应在产品或其说明、包装上注明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我国现行标准分四级“即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HB)、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B)。”
九、已取得国家有关质量认证的产品,可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相应的安全或合格认证标志。
扩展资料:
进口商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积极组织国内经济建设所需物资的进口,维护正常的进口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以下统称进口单位)进口商品,均按本办法办理。
第二章 经营管理原则
第三条 国家对进口商品经营实行目录管理。对少数关系国计民生以及国际市场垄断性强、价格敏感的大宗原材料商品列入目录,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管理。
即由经国家核准有经营能力和优质服务的外贸公司(包括专业外贸公司、综合外贸公司、工贸公司、联合外贸公司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业、物资公司,下同)经营;目录以外商品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企业按照企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
第四条 目前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商品共12种(目录见附件)。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及进口商品经营管理情况,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简称外经贸部,下同)会同有关部门对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商品目录提出调整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行。
第五条 除小麦、原油、成品油、烟草外,对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每种进口商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可根据本地区外贸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服务质量,推荐本地区1至2家外贸公司经营,由外经贸部核定并公布。
第六条 各部门所属外贸公司经营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由外经贸部核定并公布。
第七条 各进口单位进口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可自主委托由外经贸部核定有该商品经营权的外贸公司代理进口。国家统一进口的商品(包括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商品),由外经贸部安排外贸公司经营。
第八条 对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鼓励主要进口用货单位与有关外贸公司合股成立联合公司,发挥各自优势,联合搞好经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进口商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进口产品的中文标签需不要帖最主要的还是看你进口的途径,正规进口的话是需要做完商检之后才能在国内销售,而在做商检之前是必须要做中文标签备案的。通过灰色渠道进口进来的话是什么都不用做的,也不用缴税等什么的,弊端就是不能在商超销售。一般贸易正规进口商检前贴就可以 可以国外贴也可以进保税区贴 商检需要看标签和抽样的。
原装进口产品一定要附上中文标识,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没有中文标识可能是通过灰色渠道进口来的,或者是假冒伪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