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的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是违法的.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暂住证办理时,只需要交纳5元人民币和办理人身份证,除此之外不许要交纳任何费用.
很明显,在借助办理暂住证的时候,乘机向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强行收取所谓的”卫生费”,简直就是一种强盗的做法,目无法纪,就是乱收费,但时有关部门,放任这种乱收费的行为,也是一种行政不作为.
不合理的,你不要在小区的里办理
自己到你居住地的派出所办理好了,就5元
乱收费,收了我36元,我晕。看上去是小钱,其实这种做法是对自己本地区脸上拉屎
今天刚刚到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村,办理居住证,都要交36元的卫生费,请问在合法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