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
2025-01-01 0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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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有:1、法律性质不同;2、合同主体要求不同;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吗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可以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如果存在法律上规定的过错情形,另一方都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劳动者的过错行为是指违反用人单位的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而用人单位的过错情形是指不支付员工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