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一下:某酒店对客房进行改造装修,装修面积4000㎡。(作业
各位大神帮帮忙)
(1)该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合适的。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按标准计算、设计图纸完备、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
(2)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本案例中业主口头要求临时停工,承包商亦口头答应,是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
(3)因设计变更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合理,原因是:
①承包商应该对自己就合同文件的解释负责;
②承包商应该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和完备性负责;
③该施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约定因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工程量增减都不得调整合同价格,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加,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4)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为27天,原因是:
①因业主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要求停工20天,业主对停工承担责任,顺延工期是合理的。
②罕见的暴风雪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7天。
③春节期间已包含在合同工期内,春节放假是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预见的,是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其延长工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