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工时制是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40小时,超过就算加班,加班每天原则上不超过1个小时,特殊情况加班,需征得员工同意,最多不超3小时,且一个月总共不超36小时。每周至少安排休息1天。综合工时制也是以此为基础,在一定周期内可稍灵活安排。如果一天的营业时间超过8小时,而你们达到了16个半小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只能用增加工作人员数量的方式来实现单位的安排。
16.5*7=115.5小时,115.5/40=2.89人。如果每班一个人,至少3个人才能顶下来。两个班,要做到合法用工并保证员工休息,至少6个人,这还没考虑年休假的问题。
如果6个人排班,那就容易多了。方式也灵活,只要每周排班不超40小时,每天不超8小时,可安排休1天或2天,都合法。
比如采用综合工时制,周期以月为单位,经申请批准后,可以安排4人每周5天班,每天分两班,每班两人,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早8:30-16:30,晚16:00-24:00。另2人每周两天班休5天,但每班12小时全天,一周工作时间为24小时(但为保证工作精力,建议不连续安排两天工作)。班组可以轮换。
排班方式还较多,这样,既保证了劳动者平均每天8小时工作,每周不超40小时,又保证了休息。既合法,尽量减少劳动争议的风险,又不产生日常加班。当然有时也要综合考虑,在合法加班的前提下(法律许可,员工同意),适当采用加班方式,也比增加员工人数节约人力成本,至少不用多交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同时也要思考,为了长远经营,树立较好的声誉和形像,从善待自己的员工做起,增加员工对自己为之服务的单位的认同感,不要让员工感到单位以牺牲员工的正当权益为代价经营。因此,不要侵占员工的休息时间和承诺的薪酬福利,这样员工也愿意在这样的单位工作。因为有一种对单位的信任在里面。对单位来讲这是更有价值和意义的!
7*2+7*2,也就是说一种一共需要14个班。14*2=28人次
28/5,约等于6,因为约等于6所以,有两个人可以多休一个班次
也就是说1周之内要值6个班
那就可以按照3白3夜的上法
1 2 3 4 5 6 7
甲 白 夜 白 夜 白 夜 休
乙 夜 白 夜 白 夜 休 白
丙 白 夜 白 夜 休 白 夜
丁 夜 白 夜 休 白 夜 白
戊 休 休 休 白 夜 白 夜
你非要按周休息只能这样戊的休是可以和人换的。 这样一周有两个是双休。这么排发周期非常长,可能要长到5周才会正确的轮回一次。
依我看,不如人头排法。
1 2 3 4 5
甲 白 夜 白 夜 休
乙 夜 白 夜 休 白
丙 白 夜 休 白 夜
丁 夜 休 白 夜 白
戊 白 夜 休 白 夜
十天休两个一个月休6天。
这才使最正确的排发
你的一周休一天,恐怕最后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两个人休两天,三个休三天,结果就是因为休息互相打起来。
星期一 AB白班 C休息 DE晚班
星期二 AC B DE
星期三 AC D BE
星期四 DC A BE
星期五 DC E AB
星期六 DCE AB
星期天 DE ABC
一次循环。
有任何问题继续追问,
望采纳。
一天轮休一个人,一个星期可以做到每人轮休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