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3日通知,如果不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0天通知。2) 如果乱扣工资,少给后者不给加班工资,可以通过向劳动局投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讨回。3) 法律规定1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不签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