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要买了带进来?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明确规定,从9月1日起,取消过去对个人邮递物品的免税额,并且对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对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 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以上说的都是在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之内的,如果你带了太多超出了范围,会被退运,或者你可以以货物报关缴税入境。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