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
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保卫祖国的需要。
政治性义务是指公民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对国家、社会的责任。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任何权利的实现都是以义务的履行为前提的。公民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不仅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一,有利于公民政治权利得到广泛充分地实现。
第二,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增强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
第三,有利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四,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政治性义务,是统治者为维护统治,为被统治者设定的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的政治性义务包括四方面: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依据:宪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依据:宪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依据: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四、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据:宪法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自己看着办,本书和社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