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高校都有受过处分的学生要缓授学位或者不授学位的规定。比如我们学校是规定受过两次记过处分或者受过留校查看处分且处在察看期内者不能授予学位,但留校查看期以后可以补授学位。
您好,学校这种做法确实不太合适,你作弊,可以参加补考,只要通过了,顺利完成学业了,就有权拿到自己的学位证。当然了,因为这个事情,弄到法庭也不合适,没必要的,去学校服软道歉,事情总有别的解决办法的。祝好。
内部消息,因上级指令,法院现在一般不受理此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