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我到底占多少责任?请大家帮帮我?

2024-11-26 19: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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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楼主对交管部门做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满意,可以向交管部门的上级主管单位申请行政复议,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依然不满意,那就只能打官司了。
如果要打官司,建议楼主最好取得律师的帮助。

具体到楼主应该负多少责任,任何人在这里的回答(不管是有利于楼主的,还是不利于楼主的),都不算数,没有法律效力。

道路中心是虚黄线,按照规定,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车辆在超车和向左转弯时,可以越线行驶。
所以对方的逆向行驶,不一定是违规。

个人以为:楼主在非路口横穿公路,本身是不对的。对方车辆采取措施不当,也有不对的地方。现在交警做出各占50%责任的判定,应该是比较公正的,甚至是有点偏向楼主的(也不能说交警偏心,因为交警的这一做法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精神的)

补充答案:
为什么是50%,在我前面的回答中已经说了。
在这里的回答,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对楼主除了精神以外,没有任何帮助作用。强烈建议与对方司机协商,与交管部门沟通,实在不行向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干脆到法院提起诉讼。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楼主提到的住院费、误工费,包括其它的各种费用,当然也要包括对方因此次交通事故而发生的费用,总计之后,算是此次交通事故的损失。扣除保险公司支付部分,剩余的,按照交管部门的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事故双方进行划分。
若楼主垫付的部分已经超出了计算出的金额,由对方补给楼主;若垫付部分不足,楼主要补给对方。即“多退少补”。

再补充答案:
呵呵,其实我也以为不合理,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是不讲“理”也不讲“情”的,它讲的是合法不合法。

因为楼主对交管部门的判罚结果不服,在这里寻求帮助,我只是谈谈我个人的看法。其实,不管我说什么,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对楼主也不可能有什么实质的帮助。

对于道路交通,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就是“路权”。楼主的车属于非机动车,走的那条路,机动车的路权要比楼主高。且路中间划的是黄色虚线,说明在必要时机动车可以越线行驶(这不应该算逆行)。

前面我已经对楼主说过了:“如果楼主对交管部门做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满意,可以向交管部门的上级主管单位申请行政复议,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依然不满意,那就只能打官司了。”

祝楼主好运!!

回答2:

你未在非机动车道
你就有责任
车辆追尾本来就是摩托车的全责
可惜你(未在非机动车道)
所以这样判定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