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封房产到期没有续封法院有责任吗?

2024-12-13 17: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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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查封届满前,执行申请人应向法院申请续封,如因没有申请续封导致查封财产流失,由申请人承担;如申请人已经按期申请续封,因法院的原因没有续封,则由法院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当然,查封期限内,执行申请人申请法院评估拍卖被查封房产,因法院的原因长期不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法院也应承担责任。

回答2:

当然有责任!对于暂扣或查封的资产,如果查封暂扣到期后需继续扣押的,法院必须依程序办理续封手续,否则法院就存在程序违法。

回答3:


“没有及时续封,执行法官是有责任的。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前款有关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查封届满前,执行申请人应向法院申请续封,如因没有申请续封导致查封财产流失,由申请人承担,如申请人已经按期申请续封,因法院的原因没有续封,则由法院承担责任。执行法官超过期限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回答4:

法院封房产到期没有再续封的话,说明你已经解封了,所以法院是没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