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种情况也太巧了吧,不排除法院有故意串通变相夺取拆迁房产补助的嫌疑。
对于此问题,如果法院拍卖的程序都是合法的,那房子确实不归你了,补助也就不是你们的了。你们只能自己去找法院协商了,要求暂时不要执行,到时候用补助款还债就可以了。
但问题是,法院拍的这个价格太低了,让人怀疑。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法院强制拍卖你家房子首先要通知你们的,然后还要评估,评估之后有个保底价,这个21万也太少了。这种可能涉及违法贱卖甚至串通侵占补助款的行为,你可以向上级法院执行部门反映和投诉,注意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