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和物业签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2024-12-28 07: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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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业主个人未与物业签订合同,不影响缴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拓展资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词条 物业费_

物业服务合同_百度百科

回答2:

不可以,因为前期物业服务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开业主大会后,是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所以,可以说物业公司并不需要单独和业主签。物业费是一定要交的。

扩展资料: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物业费收费标准分为四级。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回答3:

1、业主个人未与物业签订合同,不影响缴纳物业费。
2、《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3、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4、业主未与物业签订合同,但物业实际已经履行义务,业主应该缴纳物业费。
5、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或者对收费有异议,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补签合同或者解聘物业。也可以向当地房产部门投诉处理。

回答4:

不行的,因为前期物业服务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开业主大会后,是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所以,可以说物业公司并不需要单独和业主签。物业费是一定要交的。

回答5:

只有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或2/3以上建筑面积及2/3以上业主签订的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可不交费,其余情况均要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