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和父亲在一起生活,儿子去世了,请问财产怎么和儿媳妇分配

请问怎么分配
2025-02-02 16: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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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儿子有遗嘱按遗嘱分配遗产
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父亲和儿媳可以平分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答2:

如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儿媳妇四分之三,夫妻四分之一。

回答3:

1.没有遗嘱时儿媳妇是第一继承人。
2.有遗嘱就照着遗嘱来。
3.在儿子名下的才可以继承。

回答4:

首先明析出哪一部分是父亲的财产,哪一部分是儿子和儿媳妇的共有财产。父亲的财产归父亲所有,不在遗.产继承分割之内。
儿子和儿媳的共同财产有一半是归儿媳的,这一部分不在遗产继承分割之内。
其余的属于儿子遗产。如果儿子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否则按《继承法》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 规定了 遗产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十三条 规定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儿子有其他第一顺序人,儿子的第一顺序人都有继承权。
协商分配遗产,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