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判例,房屋归属于男方,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双方的共同还贷部分的金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还多还少,都按一人一半算。举例说明:比如50万买的房子,首付20万,共同还贷30万,先房屋价值100万,女方仅能主张共同还贷的30万中的15万,而无权主要房屋份额及房屋增值部分。所以一定要注意房产证的名字问题。
现在的婚姻法里已经告知,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所以,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房子,离婚后还是属于你。
只能按目前价格,一个补钱一个要房。
婚内在供同一视作共有人。
房子可以考虑赎契然后卖掉,卖的的钱一人一半。
一人一半,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必须对半分。
首付归个人,还贷部分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