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张旗鼓的离开其实都是试探,真正的离开是没有告别的,从来扯着嗓门喊着要走的人,都是最后自己把摔了一地的玻璃碎片,闷头弯腰一片一片拾了起来。而真正想离开的人,只是挑了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出了门,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一霎时把七情俱已味尽,参透了酸辛处泪湿衣襟。
我只道铁富贵一生铸定,又谁知人生数顷刻分明。
想当年我也曾撒娇使性,到今朝哪怕我不信前尘。
这也是老天爷一番教训,他叫我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回身、早悟兰因。
——《锁麟囊》
我所有的自负都来自我的自卑,所有的英雄气概都来自我内心的软弱,所有的振振有词都因为心中充满疑惑。我假装无情,其实是痛恨自己的深情。我以为人生的意义在于四处漂泊,其实只是掩饰至今没有找到愿意驻足的地方。——马良《坦白书》
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像一群群没有灵魂的苍蝇,喧闹着,躁动着,听不到灵魂深处的声音。时光流逝,童年远去,我们渐渐长大,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的回忆,也消蚀了心底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稚的纯真,我们不顾心灵桎梏,沉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我们把自己弄丢了。
“ 长到这么大,我说不出来我最爱的一部电影,说不出来我最爱的一首歌,说不出来我最爱的一个人。时常觉得人生其实没那么有趣,偶尔也会质疑活着的意义,所有来自于书上和别人口中的意义都不曾说服过我。但今天突然觉得,大概人生最大的意义就是用余生去找到那些最爱吧。 ”
“在一回首间,才忽然发现,原来,我一生的种种努力,不过只为了周遭的人对我满意而已。为了搏得他人的称许与微笑,我战战兢兢地将自己套入所有的模式所有的桎梏。走到途中才忽然发现,我只剩下一副模糊的面目,和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我装作老成,人人就传言我老成。我假装是个懒汉,人人就谣传我是懒惰虫。我假装不会写小说,人们就谣传我不会写。我伪装成骗子,人们就说我是个骗子。我充阔,人人以为我是阔佬。我故作冷淡,人人说我是个无情的家伙。然而,当我真的痛苦万分,不停呻吟时,人人却认为我在无病呻吟。
总觉得这个世界走样了。"
某个周末,她安静的待在屋子里,一天都没有聒噪。我无所事事的翻看几本故事。
快傍晚的时候,我警觉的听到门外有什么动静。
我走过去,从猫眼里看到一个穿着皮衣的男人站在她的门口整理发型。
他按了一声门铃,那一声叮咚在寂静的走廊里格外刺耳。
我几乎要下意识的把门打开,但手触碰到冰凉的门把手上,这让我意识到这一切都与我无关。
我的邻居打开了门,浓妆艳抹的站在原地,她还是一如既往的漂亮,但却过于直白,只能捕获人的眼睛,却不能摄人心魄。
看到门外的男人,她想摆出一个落落大方的微笑,但也许习惯的谄媚,显得不伦不类。
男人笑了笑,然后肆无忌惮的走进去,我的邻居并没有半点推脱,反而轻轻的关上门,把我窥探的眼睛拒之门外。
但她却忽视了我的耳朵。
男人进去后,我听到杂物倒地的声音,以及他们喘息的低语。
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我能感觉到,他正在迫不及待的把她的衣服一件一件脱掉。
我走回客厅,从冰箱里取出一瓶烈酒,一口一口的喝着。
现在我确定,她是荡妇无疑,她甚至没有任何克制,让自己的呻吟声充斥在我的房间里。
我调整沙发的位置,让自己面对墙壁,用我卓越的想象力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她穿着一件丝绸的黑色吊带裙子,一边的肩带已经不见踪影,露出骨感十足的半个肩膀。
她坐在厨房的洗碗机上面,面色潮红,发梢湿润。男人把脸埋进她的胸脯里呼吸,逗引她不停的笑,她甚至为了配合男人,故意把背像虾一样弓起来,以便让胸部更加挺立,给他更多的呼吸空间。
过了一会,男人喘息着抬起头来,深情的看着她的眼睛,他在询问,所以她给了他一个甜蜜的表情,作为回答。
于是他把自己皱巴巴的衬衫脱掉,一只手从她的裙底探进去,一只手解自己的皮带。
他把身体贴在她的身体上,双手环抱着她纤细的腰,随着他身体的挺进,她意外的尖叫了一声,然后整个人便放松的向后靠去。她的双手不小心压在了后面的瓷碗上,发出一阵不小的动静。
“小心着点呐。”我提醒她说。
他们大约持续了十几分钟,当她瘫软下来的时候,我已经喝下了两瓶酒。现在,我同他们一样精疲力竭了,我昏昏沉沉的回到卧室里,还没来得及脱掉衣服便睡死了过去。
第二天出门的时候,我见到了这个男人。他差不多有一米八左右的样子,长相俊朗,笑容阳光,头发乌黑靓丽,根根分明。是很多女生贴在床头柜的那种型男。
他当时从隔壁走出来,并没有正眼看我,只是说了一句“借过”便从我身边走了过去。
他身上有一种特殊的香味,或许是香水,或许是她的体液。
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总是能闻到这股香味。因为他隔三差五的就会来这里找我的新邻居,大部分都是夜晚十一二点钟的时候。
我开始为此失眠,并染上酒瘾。但我并没有预想中的那么痛苦,我对她精神上的依赖要多过身体,所以并不感觉到她真的被谁夺了去。她的身体只是一件容器,存放我对这个世界所有的理想。她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她的精神世界还是一片不毛之地,我的完美主义是要保持这片土地的圣洁,没有任何人的脚印,甚至连我的都不允许。
所以我开始原谅她的放荡,纵容她去享乐,为她每次的献身都准备好一套开脱之词。
甚至在那些他们苟合的瞬间,在那些不顾羞耻的呻吟的瞬间。我像一个参与者一样举着酒杯面对着她,“看”到她如此全身心的投入,我居然替她感到由衷的高兴——如果有人能给她带来如此大的愉悦,那个人是不是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会一杯接一杯的喝酒,让酒精像洪水一样冲破理智的大门,然后把自己陷入一种无限感动的幸福中。
但在我恍恍惚惚中,我从玻璃反光里看到的却是一个男人的仇恨。
他把几百斤的身体仍在沙发上,颓废的举着酒杯,双眼通红,似笑非笑。他听着隔壁的一举一动,手里的酒杯开始晃动不止,他的手指因为用力而失去血色,像干枯的树枝缠绕在某人的脖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