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过了一年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2024-12-17 0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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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已经工伤认定的,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没有工伤认定的,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可以进行人身伤害伤残司法鉴定,按人社所索赔。

劳动者因工受伤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最长为1年,超过了工伤认定时限,不能认定工伤,但是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

虽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也为一年,但是,起算时间却与工伤认定时限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司法实践中,在权利行使不存在障碍的情况下,对于人身损害比较明显的,若受害人所受伤害比较轻微,以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起算诉讼时效期间;若受害人所受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的,没有构成伤残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起算;构成伤残的,以作出伤残鉴定之日开始起算;需要后续治疗的,后续治疗部分以后续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起算。对于人身损害不明显的,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在权利行使存在障碍的情况下,则要等到障碍消除时,再按照以上所述的不同情形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之日。

回答2:

如果已经在事发一年之内到劳动局工伤科申报工伤认定了,那就不过期了,当然可以在一年多之后做伤残等级鉴定。

回答3:

回答4:

你好!我弟弟早上去工地上班路上死亡!工伤已经下来了!都一年可以叫工地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