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系统各单位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现场负责人报告。 现场
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各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立即上报事故情况:
(1) 发生五级以上人身、 电网、 设备和信息系统事故, 应立即按资产关系或管理关系逐级
上报至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上报国家电网公司的同时,还应报告相关分部;
(2) 发生六级人身、 电网、 设备和信息系统事件, 应立即按资产关系或管理关系逐级上报
至省电力公司或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
(3) 发生七级人身、 电网、 设备和信息系统事件, 应立即按资产关系或管理关系上报至上
一级管理单位。
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
事故报告(表) 逐级上报的要求:
(1) 八级以上人身事故, 事故报告(表) 逐级统计上报至国家电网公司, 同时, 省电力
公司还应报相关分部;
(2) 七级以上电网和设备事故、110 千伏(含 66 千伏) 以上设备引起的八级电网和设备
事件, 事故报告(表) 逐级统计上报至国家电网公司, 同时, 省电力公司还应报相关分部;
35 千伏设备引起的八级电网和设备事件, 事故报告(表) 逐级统计上报至省电力公司(国家
电网公司直属公司);10 千伏(含 20 千伏) 设备引起的八级电网和设备事件, 事故报告(表)逐级统计上报至地市供电公司级单位;
(3) 八级以上信息系统事件, 事故报告(表) 逐级统计上报至国家电网公司, 同时, 省
电力公司还应报相关分部。
根据《安全生产法》“大的事故”还应报当地政府。现场只要报本单位领导即可,领导再报安监部门,安监部门报主管领导根据情况报相关安监还是上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