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
3.录取表原件和复印件(小学转学无此表,初中转学提交入学登记表);
4.转学证1式4份(转出、转入学校及相关旗县区教育局签字盖章)。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2.申请人向在读学校提出申请;
3.申请人向转入、转出学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入、转出申请;
4.申请人向转出、转入学校所在盟市提出申请。
注:表格《转学证明》从转入或转出学校领取
三、联系电话:(0471)4668407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周五下午学习不对外办公)
以上内容来自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1)
引用资料
呼和浩特市普通高中、市直属学校学生转学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