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帮忙看下,分不多了,请多帮忙,谢谢啦

2024-12-19 12:21:2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补强证据规则,是适用于口供的一项证据规则。许多国家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不承认其对案件事实的独立和完全的证明力,禁止以被告口供作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而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补强”。这就是刑事证据学上的“补强规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从这一规定看,只有在定罪时才需对口供强制补强。实践中,司法人员在可能的情况下,基本都不引用被告人供述,只有在其他证据不足以认定时,才会利用口供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现在你姐孩子的口供不是唯一不变的,根据以上规定,你不用着急的。在调解或法庭上提出新证据就好

回答2:

一般来说,派出所的初次证据是很难推翻的,也是法庭上的重要证据,但是口供也不是只做一次,你可以再派出所移交检察院之前带着证人去派出所要求他们查清楚事实真相,建议去找所长等领导,还有,告诉孩子,不管再派出所还是法院,都按照事实说话,像这样轻伤的小安子一般会查清楚的。

回答3:

只要你有证据、有证人就给派出所提供。

回答4:

口供是可以改的,警察也是要反复的录口供的,重要的是事实,有证据还怕什么,到公安局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