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从农村迁出,土地占用,有赔偿吗

2024-12-12 03: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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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无论哪种情况,如果你们全家都已经转为非农村户口,现在是不能再得到土地赔偿费的,但如果在承包地上有投入,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