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掉上次多计提的所得税费用\x0d\x0a \x0d\x0a借:所得税费用 -283.5\x0d\x0a贷:应缴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83.5\x0d\x0a \x0d\x0a借:本年利润 -283.5\x0d\x0a贷:所得税费用 -283.5
借:所得税费用贷:应缴税费—所得税减免时借:应缴税费—所得税贷:补贴收入我觉得是作为国家的一项免税收入,就是国家给企业的补贴,所以我觉得应该计入:补贴收入。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分录
借:应缴税费---所得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作为国家的一项免税收入,就是国家给企业的补贴,所以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按减免之后实际需要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做计提分录就是了
不需要针对减免所得税做分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为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规定金额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2年1月1日起规定金额为6万元,即自2012年1月1日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到2014年1月1日起将规定金额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到2015年1月1日起有提高到20万元;最近一次国务院会议再一次将规定金额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也即所有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额均可以减半后按20%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计提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还是原先的分录,但是在预缴计算时应按当年累计利润乘以税率,得出当年累计应缴数,再减去上一季度的累计已缴数,得出本季度的应缴所得税额。
计提企业所得税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
缴纳税金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