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一方面,除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外,其他学科分值分布如下:《法理学》一科考了7道单选题、6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加上卷四一道25分的论述题,总分为48分。《法制史》依旧是考查分数最少的科目,共考了5道单选题、3道多选题共11分。《宪法》考了6道单选题、6道多选题和2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22分。《经济法》的分值比2008年增加了5分,总分达到45分,是卷一分数最高的一科,考查的形式是5道单选题、12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三国法”方面,《国际法》考了4道单选题、2道多选题、1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10分;《国际私法》考查7道单选题、4道多选题和1道不定项选择,共计17分;《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一样,也是考查7道单选题、4道多选题和1道不定项选择,共计17分。“三国法”合计考查44分,与往年分值基本持平。《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考查了4道单选题、3道多选题,共计10分,是今年司法考试中考查分值最少的科目。 试卷二方面,《刑法》客观题考了20道单选题、15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58分;《刑事诉讼法》客观题考查18道单选题、14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52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客观题考查12道单选、11道多选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40分。 试卷三方面,《民法》考查了24道单选题、20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70分,考查分值为各科之最;《商法》考查了10道单选题、9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34分,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商法》的案例题继2008年之后,再次无缘卷四,所以分值与去年的28分相比,没有太大增长。《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共考查16道单选题、11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46分。 第四卷主观题方面,除了刚刚提到的第一题20分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简答题之外,还涉及《法理学》(25分)、《刑法》(22分)、《刑事诉讼法》(21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分)、《民法》(22分)和《仲裁法》(20分)。加上客观题部分,《刑法》总分80分、《刑诉法》总分73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总分60分、《民法》总分92分、《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共66分,与往年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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