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有效吗合法吗法律有规定吗

2024-12-24 23:11: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公司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效,不合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

2、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1)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回答2:

刚开始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你都可以跟公司谈条件啊。谈好以后再让他们出一个离职证明,这样就不能影响你下一份工作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回答3:

很明显,口头通知不算数,你可以照常开工,不发工资时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究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回答4:

1、您若属于试用期间或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以口头通知的形式与你解除合同,若签订了合同,口头通知也是可以的,但一般原则是以书面形式告知于您。
2、口头通知解除合同,程序不一定是违法行为。

回答5:

如果你没有过错,单位一般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其他原因,你与单位协商解除或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单位可以口头解除。但是在单位主动解除合同时,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