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昨天公布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叶明忠说,只要符合申办条件的都可进入排队系统,依次轮候办理落户。 《实施细则》的要点为: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 在上海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的创业人才,可以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符合条件的申办者人数“确实没统计,但落户条件确实很苛刻。” 据悉,从2002年6月起到现在累计申办的人才类居住证人员大概有27万人左右,从2002年到现在大概有3000人左右符合条件申办。但据业内人士介绍,能顺利适应新政、取得上海户籍证的人员恐怕凤毛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