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房子属于你婚前购买个人财产,产权权益是你个人的,和你配偶无关!一旦离异~单纯说房子,是不参与共有财产分割的!但是~~你拿了结婚证起,你还贷用的那部分钱,就属于婚后共有财产!这个钱,你老婆是有一半的!两外~自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权益,你女人也有一半权益!这是新婚姻法规定的。至于婚后还贷有一部分是你老爸老妈给的,那个属于你爹妈对你两口子的债权!和房子产权无关,就是说你们离异。你要支付你女人一半的婚后还贷钱,以及住房增值部分一半的钱!完后~你和你女人一起归还你老爸老妈替你们还的贷款钱!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虽然房子的产权人是你本人,且房子的首付也是你父母出的,但基于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及债务都为夫妻共有的原则,婚后属于你还贷的部分有一半是属于你妻子的财产。因此如果你们将来离婚,她是有权利向你要求归还这一部分的还贷款的。
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双方所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还贷的资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说是你的个人财产。关于该房子的处理,有如下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算共同财产 是你一个人
现在简单了 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
如果是夫妻共同付款买的 且房产证只有夫妻中一个名字的 另外一方要拿出自己付款的依据 法院才会支持 比如银行还款证明等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会有2本 还有一本是共有权证
以前买房是看在婚前还是婚后 现在只看房产证名字是谁的
不算,你购房时没有提供单身证明吗,这些都是你的婚前财产,还有一件事情我搞不懂,怎么会想到离婚,害怕跟你争财产,有了这样的想法最好不要结婚,会影响你们的幸福,如果女方是以有房有车结婚为目的的,或是使劲的要东西的,不用去理睬她,能过就过,不能过就滚蛋,因为她在乎的不是你,而是物质,有一个爱你的人是会让步的,千万别想离婚的事,奉劝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