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打人了由其监护人负责一定的民事责任,如果没有监护人的,那只能送到精神病院去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扩展资料:
案例:精神病小伙闯入邻居家伤人 其监护人被判赔偿损失
祸从天降,邻家小伙突然冲了进来,天水麦积区的魏某夫妇在自己家里,竟被来者用水果刀划伤。昨日西部商报记者从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伤人的邻家小伙梁某经鉴定系精神病患者,但其监护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
2014年7月5日,天水麦积区的魏某夫妇正在家中,突然邻居家的小伙梁某冲了进来,大声质问魏某夫妇为何在家中吵闹,并称噪声害得他没法学习。说着梁某拿起魏某家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向魏某夫妇刺来,导致魏某夫妇不同程度受伤,魏某经鉴定系面部皮肤裂伤。情急之下他们选择了报警。
案发后,经鉴定梁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为此天水市麦积区公安分局对该案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魏某认为梁某虽然系精神病患者不承担责任,但其监护人应该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015年3月,魏某一纸诉状将梁某及其监护人告上麦积区人民法院索赔。
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梁某以原告打扰其学习为由闯入原告家中致伤原告,侵害了原告的健康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原告在本案中并无过错,原告的合理损失应由被告梁某全额赔偿。被告梁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属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未能尽到监护责任,故原告魏某的合理损失应当由被告梁某父母承担。昨日记者从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梁某的监护人赔偿魏某损失2600余元。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精神病小伙闯入邻居家伤人 其监护人被判赔偿损失
犯法。但他不承担民事责任,打人了由其监护人负责一定的民事责任,如果没有监护人的,那只能送到精神病院去了。
我同学的姐姐的同学~(忽忽~关系好复杂)就遇到过类似情况~一个精神病冲过来把她几乎毁容了~结果让一个本来自信美丽,前途无量的18岁花季少女便成了一个沉默,不与人交往的人!我听了这件事情除了心痛还是心痛,就是因为她遇见的是一个精神病,就这样她所受到的伤害就要自认倒霉了!!唉!如果找得到他的监护人,那就好办了,其监护人要负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找不到监护人,那只能像我上面说的那位少女一样认倒霉了!!所以大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
这个~一般来说~监护人应该好好看管,使其不能对社会构成危害~也就是说,有条件的话会送到精神病医院去,但是有的人没有送去,貌似,如果神经病再伤人,那就是监护人再赔偿,也只能这样了,就是加大对病人的监护,不让他(她)在伤人~
国家法律:不犯法。打了活该。
如果要索赔,去找监护人。
所以,遇到不测,你要高度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