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义务的概念及其本质特征和作用

2025-01-25 03: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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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一个标准之所以被称为法律规范,就在于它授予人们一定权利,告诉人们怎样的主张和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或者给人们设定某种义务,指示人们怎样的行为是应为的、必为的或禁为的,在一定条件下会由国家权力强制履行或予以取缔。
  权利的概念是非常复杂的,有人统计过,理论界针对“权利”至少产生过一百多种定义。有利益说、自由说、资格说、主张说、法力说、可能说、规范说等。这里我们选择一个争议较小的定义: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指的就是在一定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的一方对另一方所享有的可以要求对方作出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并为法律规范所认可的一种资格。 权利有如下特征:(1)权利反映了主体之间的一种对等的法律关系。首先,比如说,我对这块表享有所有权时,所有权作为一种权利,反映的不是我和表这个客体之间的关系,而是我与除我之外的所有主体之间的关系。其次,在这个关系中,主体之间一定是对等的。如果不对等,就不是权利,而是权力了。(2)权利由法律规范所规定或认可,得到国家的确认和保障。(3)权利是一种法律上的资格。
  权利观念的要义是尊重他人的人格和财产,置尊重他人于首位。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如继承权、债权。
  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为一种必要性。它表现为国家要求公民必须为某种行为或禁止公民为某种行为。如果公民不履行这种责任,国家就要强制其履行,情节严重的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义务必须履行,不得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