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艺术包括影视表演、影视化妆、影视制作、影视导演、影视评论、影视文学等影视涉及到的所有方面的艺术。
影视文学是影视艺术的一部分,单是指通过广播电视声画媒介,以听觉和视觉传达设计为着眼点,运用文学创作的一般规律结构情节、塑造形象、营造氛围、抒发感情,给受众以文学审美情趣的文学类型。通俗点讲可以理解为影视剧本吧。文学以语言符号描写世界,作用于人的想象,是语言的艺术。绘画以线条、色彩等符号描绘世界,作用于人的视觉,是视觉艺术。由此构成二者的区别。
文学与绘画作为两种不同的艺术样式,彼此之间存在着形态方面的差异。这种差异最清楚地表现在二者塑造艺术形象使用的媒介符号的不同。德国学者莱辛(Gotthold Ephraim Lessing,1729-1781)对诗(文学)与画的界限做过专门的论述:“既然绘画用来摹仿的媒介符号和诗所用的确实完全不同,这就是说,绘画用空间中的形体和颜色而诗却用时间中发出的声音;既然符号无可争辩地应该和符号所代表的事物互相协调;那么,在空间中并列的符号就只宜于表现那些全体或部分本来也是在空间中并列的事物,而在时间中先后承续的符号也就只宜于表现那些全体或部分本来也是在时间中先后承续的事物。” [①] 绘画用的是“自然符号”即形体和颜色,文学用的是“思想符号”即语言。莱辛认为,因为绘画用的是自然符号,所以它适合表现在空间中并列的事物,即静态的事物;而文学用的是语言符号,因此适合于表现前后持续的事物,即动态的事物。莱辛的观点揭示了文学与绘画之间的区别。文学通过语词这种抽象的“思想符号”来充当艺术媒介,而“任何词(语言)都已经在概括” [②] ,所以,一般来说,文学缺乏绘画所具有的色彩、线条、形体等自然符号的具体性而带有一定的抽象性。
文学与绘画之间既有差异性,同时又有共同性,是可以相通的。例如古希腊西蒙尼底斯(Simonides,556~496 B.C.)就说过:“画是无声诗,诗是有声画”。宋代苏轼也说过:“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他们的意思都在强调文学与绘画是可以相通的。
首先,诗与画的相通集中体现在它们可以相互转化和配合。绘画的特点是善于描绘空间形象,作用于诗可以使其增强形象性;文学善于传达人的情意,影响到绘画可以使其获得画意的深刻表现。诗可以转化为画,画也可以转化为诗。中国艺术历来讲究“诗情画意”,诗情可以转化为画意,画意也可以转化为诗情。诗情和画意之间的互动、转化和配合,可以塑造出更生动立体的艺术形象。如宋代画院考试时就曾以“踏花归去马蹄香”的诗句为题,要求考生在绘画的二维空间画出时间,画出诗意。一考生以夕阳和野花为背景,画一书生骑马缓缓走来,几只蝴蝶围着马蹄飞舞。这就把“归来”的动态,和富于诗意的“香”都通过画面体现了出来。老舍也曾以“蛙声十里出山泉”为题请齐白石作画,白石老人在画中以奔流的泉水中嬉戏的蝌蚪生动地传达出了诗意。
其次,小说与绘画都属于“再现艺术”,它们的相通体现在小说可以表现绘画性。波斯彼洛夫认为:“在各个时代的文学里都能看到作家与画家在风景画、室内装饰、静物写生、肖像画等方面的特殊竞争。” [③] 小说具有绘画性,在于小说自身的特点。小说可以把心理世界转化为物理世界,如鲁迅在《纪念刘和珍君》里说:“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这样的描写使“悲凉”这种内心情绪体验以一种物理对象的画意方式被读者所把握。小说还可以将想象的世界转化为现实世界。在对人的内心幻想的展示上,小说比绘画更胜一筹,因为小说描写的“画”具有一种间接性,它是通过欣赏主体的审美想象而实现的。
小说之画的独特性,决定了小说的描绘有其自身的规律。第一,小说对物象的描绘要简练。小说中的画面必须通过读者的想象才能呈现,而一旦冗长的描绘打破了印象的完整性,想象便会失去作用。所以,小说中描绘性的词汇应单一、简洁。如鲁迅在《祝福》中对老年祥林嫂外貌的描写,没有面面俱到的刻画,没有重复的形容,寥寥数语就使读者对这个饱受封建势力摧残的女人有了一个深刻的印象。第二,小说对物象的描绘要与人的感知相结合。如夏绿蒂·勃朗特在《简·爱》中的一段描写:“……寒冷的冬风就带来了一片片阴沉沉的乌云,接着,无孔不入的雨点就噼噼拍拍地落下来。再到户外去活动是绝对不可能了。”小说中的“物”如“寒冷的冬风”、“乌云”、“雨点”都是通过人物的感知而显现出来。同时它诉诸读者的整体感觉而不仅是单纯的视觉,这样就调动了读者的审美感受,在想象的世界里去体验它,而物质的画面也就进入了读者的审美视野。第三,小说对物象的描绘要带有情感因素。正如老舍所说:“小说是些画面,都用感情串连起来。画面的鲜明或暗淡,或一明一暗,都凭所要激起的情感而决定。” [④] 感情既能激发读者的共鸣和兴趣,也决定着被描写客体的“清晰度”。由于感情的沟通,便使小说的画面亲切感人而且清晰可见。
二、文学与戏剧的区别与相通
戏剧是综合多种艺术因素的舞台表演艺术,文学作为语言艺术,没有戏剧的直观性和剧场性。但同作为再现艺术,戏剧对文学主要是小说的渗透又是必然的,二者之间既有差异又可相通。
小说与戏剧这两种艺术之间存在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二者的表现手段和审美效果的不同。正像美国戏剧家乔治·贝克在《戏剧技巧》一书中所指出的:一方面,从审美表现上来看,“大多数小说里,读者好比是被人带领而行的,作者就是我们的向导”。而在戏剧里,“就剧作者而言,我们必须独自旅行”。这就是说,在小说中,作者可以通过叙述故事情节、刻画人物性格、建构时空情境等表现手段来确定文本的情感基调,以此来引领读者的情感取向和价值判断。而在戏剧里,作者是隐形的,观众要通过直观舞台上人物的对话、行动和冲突,由自己对人物和剧情做出判断。另一方面,从审美效果上看,“小说通过视觉诉诸读者的智力和各种情感。戏剧则同时诉诸视觉和听觉,布景、灯光和服装,这使得在小说中许多绝对必要的描绘成为不必要。” [⑤] 小说的形象要通过具体描绘,调动读者的智力和情感靠想象来完成;而戏剧的形象,只要观众坐在剧场里观看演员在舞台上的表演就可以尽收眼底。
但文学与戏剧的联系却非常密切。塞米利安指出:“小说是在同戏剧相同的总的原则上建立起来的。” [⑥] 别林斯基也指出,在小说中既有抒情诗的成分,也有戏剧因素。
首先,小说与戏剧的共同要素是人物和情节。无论在小说里还是在戏剧中,都要塑造人物形象,都要有一个由人物关系构成的故事情节来支撑整个作品。小说与戏剧同为艺术领地中的再现艺术,按照因果逻辑所构成的故事情节,能够展示出生活的内在必然性和社会风貌。因此小说与戏剧都会借助于故事情节的构架,来反映纷纭复杂的现实生活和人物的独特社会境遇。小说与戏剧中情节的区别是:小说的故事情节是由一个叙述者讲述出来,而戏剧的故事情节是由演员扮演的人物在舞台上演绎出来。
其次,小说主要从“对话”汲取了戏剧的长处。对话可以说是戏剧的灵魂。戏剧家凭借巧妙的对话,不仅可以营造出戏剧的特质——矛盾冲突,而且能够鲜明地表现出人物的性格和关系的变化。因而,小说向戏剧的靠拢,主要是向对话技巧的借鉴。那么,小说家怎样才能通过对话来获得戏剧性呢?一般认为对话要准确,但仅有准确是不够的。关键是小说中的对话要能够泄露出对话双方的复杂心理。
再次,小说通过借鉴戏剧的“场面”来增强自身的具体性和真实感。戏剧是一种“直观”艺术,因而可以最大限度地保留现实生活的丰富内涵。戏剧的表现形式使得欣赏主体直接面对某个场面,从而能直接体验到这一场景中人物的感情和具体处境。当现代小说家摆脱了全知全能的叙述模式,借鉴了戏剧这种场面直呈的技巧,现代小说的客观性和真实感就超出了以往的现实主义小说,并有效地与戏剧相相通。如海明威的小说《桥边的老人》,通篇由一位青年军人“我”和一个过路逃难的老人的对话构成,开头一段是青年军人视野中的一个场面:“一个戴钢丝边眼镜的老人坐在路旁,衣服上尽是尘土。河上搭着一座浮桥,大车、卡车、男人、女人和孩子们在涌过桥去。骡车从桥边蹒跚地爬上陡坡,一些士兵扳着轮辐在帮着推车。卡车嘎嘎地驶上斜坡就开远了,把一切抛在后面,而农夫们还在齐到脚踝的尘土中踯躅着。但那个老人却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太累,走不动了。”看这段描写,读者仿佛在欣赏戏剧中的一个场面,有一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这个场面不仅象实际生活一样自然,同时,其中包含的意味无限深远,战争带来的灾难,老人的困境和命运尽在场面之中,给读者无限的遐想,也可有多重解释。由此可见,对于表现难以捉摸的情绪,人物内心的紧张,人物之间的关系和处境,戏剧场面是最经济的表现手段,小说因此而获益。
三、文学与影视的区别与相通
影视艺术是声画兼备、时空复合的综合艺术,文学作为语言艺术,和影视艺术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但文学与影视艺术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又是可以相相通的。
首先,文学用语言塑造的艺术形象具有间接性,而影视由声音和画面构成的艺术形象则具有直观性。文学的语词形象需要读者进行再创造,文学文本中并无实际的声音和直观的画面,而是必须依靠读者的想象和联想,将文字表达或描述的声音和画面在头脑再转化复现为逼真可感的艺术形象。因而文学形象具有模糊性和间接性。影视艺术通过蒙太奇把一个个镜头组合起来,把声音与画面直接呈现出来,诉诸观众的视听感官,因而其艺术形象具有强烈的直观性。
其次,文学是以时间艺术为基础的线型叙述艺术,而影视艺术是以空间造型为主导的时空综合艺术。文学作为一种时间艺术,要靠读者在逐字逐行阅读过程中,才能逐步显现出文本全貌。同时,文学的议论、说明、叙述、修辞等,都是艺术感觉和欣赏的对象。影视作为时空艺术,必须将空间造型当作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来考虑,要把空间的造型和时间的流动有机地融合为一体,给观众呈现出时空复合的具体形象。另外,影视艺术中编者的议论、叙述等,要通过旁白、独白等有限地使用。
文学与影视艺术尽管有很大差异,但同时也有密切联系并可相互相通。首先,文学与影视得以相通的根源在于二者都属于叙事艺术。就文学对影视艺术的影响来看,电影的叙事和叙事技巧最早是从文学那里学来的,至于文学中的故事、情节、人物等因素,在影视艺术成熟之后仍被其广为借鉴。在中外影视作品中,有将近半数是由文学作品(主要是小说)改编而成的,特别是那些伟大的文学巨著,多次被搬上银幕荧屏。可见影视艺术与文学有着血脉相通的亲缘关系,对小说的借鉴使影视艺术创作者们获得了灵感。文学与影视作为叙事艺术,都是在流动的时间中连续地描绘事物。正如法国影评家玛格尼所说:“电影和小说二者均为叙述作品,叙事有它自身的规律,与展示的规律有很大的不同。它的基本要求之一是连续性,小说的各种程式和电影的各种常规技巧大抵是为了保持连续性才产生的。” [⑦] 小说是在一个个语词组合的场景的连续中叙述故事、塑造人物,影视是在一个个画面连接的场景中构成银幕形象,在时间的延续中叙事是它们的共同性。这使文学和影视艺术都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可以多层次多角度地展示人物的性格和命运,叙述复杂而连续的社会生活。
其次,小说这种艺术样式本来就蕴含着某些电影因素。蒙太奇作为一个专用术语,它是属于影视艺术的。但作为一种叙事的方法,早就见于狄更斯的小说。雷班曾对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中的一段描写作过分析,这是在小说中写到大卫童年时的伙伴斯提福兹的船遇险后,大卫在海滩上见到他的尸体时的一个情景:
但是他把我领到海边。就在她和我——两个孩子——寻找贝壳的地方——昨夜来的那条旧船的一些比较轻的碎片被风吹散的地方——就在他所伤害的家庭的残迹中间——我看见他头枕胳膊躺在那里,正如我时常看见他躺在学校里的样子。
这段文字所产生的视觉效果,超过了一般的想象,它建立在连续几个不同场景的巧妙而自然的联系上,而这本是电影的基本手段蒙太奇所擅长的。所以,这部小说的上述写法意味着“狄更斯早在电影艺术发明之前就掌握了这一技巧。” [⑧] 小说这段文字的叙述充满视觉感,稍作修改就能成为一种标准的电影展示。可见文学的叙述文字在手法上存在一种电影方式,可以称之为文学中的“电影性”。
再次,文学中的“电影性”体现在现代小说文本中主要是叙述场景的自觉运用。场景是在同一地点和一个没有间断的时间跨度里,通过人物的具体活动而展现出来的一个具体事件。影视屏幕上的场景是直观的。小说中的叙述场景,是要通过描绘一种如影视般的视觉形象的画面,来体现出生活本身的丰富多彩,让读者仿佛亲身所见所闻一般。这也正是文学要利用不具直接感性功能的语言符号,而要去塑造具体形象所追求的重要技巧之一。正像塞米利安所说:“技巧成熟的作家,总是力求在作品中创造出行动正在持续进行中的客观印象,有如银幕上的情景。” [⑨] 银幕上的视觉情景是镜头的切分和组合,小说中的场景是对一个具体视觉对象的语言叙述。语言符号叙述的场景虽不直接作用于人的视听审美感官,但语言的所指意义,可以使符号同与之相应的某个事物联系起来,让读者在阅读时把抽象的语言符号转化为具体的视觉意象。正因如此,以叙述场景为单元的小说文本内在地具有一种电影中的情景要素。当这种要素在现代小说的叙述语言中通过具体描述手段得到强化和凝聚,并与某种情绪色调相融合而构成场景的“氛围”时,小说特具的那种电影因素便得以凸现和放大。
文学与影视艺术基于叙事之上的相通,在二者之间形成一种互动和转化,使影视在成为独立艺术之后,仍然需要从文学中汲取营养,而文学也因借成熟影视艺术的推动,自觉地凸显其“电影性”而日益丰富着自己的叙述手段。 [⑩]
综上所述,文学在与绘画、戏剧、影视的相通中,通过相互配合、阐发、影响和补充,促成了文学自身的发展。文学从绘画中汲取“画意”而塑造出生动立体的艺术形象,从戏剧中借鉴“对话”和“场面”来增强自身的具体性和真实感,从影视中吸收叙述场景的“电影性”而使自身的叙述充满视觉感。总之,在与其他艺术的相通中,文学不断丰富着自身的艺术表现手段而更具魅力。
影视艺术带有一定的娱乐性.更容易让人们普遍接受.文学艺术的文学色彩较浓
文学艺术是由几千年的文化韵律,一点点的谱写而成。受历史、环境影响比较深。而影视文学它作为观赏性的文化,在视觉传达过程中,必要的经行修改、加工,从而更好的传达给人们视觉的效果。虚构的成份大于文学艺术。
文学艺术,靠的是读者自身的想象,看作者笔下文字的起伏来联想。影视艺术,是作者看到的拍下来的照片或是录像,有意境方面的不同。
文学艺术,主要是靠文字来表达内容所以表达的内容有限,主要靠读者自己经历过然后进行联想。影视艺术,能表达的内容更详细更真实,所以观众想象的空间更小,能更直接感受到导演想要表达的意图。 同;都能传达作者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