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附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房地产企业在房产销售阶段主要需要缴纳出售、出租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的营业税;附属物业管理机构对外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营业税及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取得印花税应税凭证应缴纳的印花税;拥有房产应纳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销售的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涉及个人所得税,以及依中国税法应当征收的其他税。)
目前我国直接将房地产作为征税对象的共有土地增值税等6个税种。
土地增值税的开征是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抑制土地投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通俗地讲就是使用城镇土地时需要交纳的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则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国家从1987年4月1日开始征收。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原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城市房地产税的基本税法则是1951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1984年进行利改税时,国务院决定将城市房地产税划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对内资企业和个人征收。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继续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1997年4月23日,我国颁布了新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从1999年8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通知,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
一系列涉及房地产的税种,主要集中在开发投资环节,多而重;占有和交易环节相对偏轻,对个人占用几乎不征税,这刺激了房地产投机行为。房地产税的开征则直接与消费者相关,这也是该税的开征问题引起这么大影响的原因。
“房地产税”现在有三种说法:房地产税、物业税、不动产税。三者只是不同的说法而已,不动产一般理解不就是房地产吗?而物业税则是一个引进的说法。现在大家大多使用房地产税这个说法。物业税在我国容易被混淆,好像是收物业费似的。而房地产税这个概念通俗易懂,比较容易被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