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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的政策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有单科合格成绩滚动计算有效截止日为2013年12月31日。所以成绩还是可以保留的。
以下为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告 的部分内容截取:
重大提醒:2012年12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考生报名考试必须一次性报考三科且全部合格,才能到所在区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于我市之前采取单科合格成绩滚动计算方式,为了做好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衔接,经请示财政部,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有单科合格成绩滚动计算有效截止日为2013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如考生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我市单科合格成绩滚动计算方式不能完成全部三科合格,则所有单科成绩作无效处理,成绩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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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会有相关衔接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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