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年满18岁的子女就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的债务应由其向债权人归还。所以,父母还债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但是,如果子女有遗产,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债务。这就涉及到继承人代清偿债务的问题了。《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如果父母有继承子女的遗产,就应当以这些遗产按比例清偿给债权人,并以此为限。不足部分,不存在清偿的责任。当然,父母自愿的除外。
按照楼主的介绍,这个房子是不能被冻结的,因为当事人的财产与他儿子的财产是不同所有者的财产,父母欠债应当用父母所有的财产赔偿,不能用他人的财产赔偿。但是,如果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他儿子的财产是他父母亲恶意转移过户的,法院可以查封、冻结,但这个时候需要债权人提供证据,并且这些证据是确实充分的。
就这种情况法院是不会冻结孩子的财产的,当然如果是债务在前,买房在后的话是有可能的
您好,如果儿子不是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话,肯定是不能查封冻结儿子房产的。
父母欠债是不会冻结子女财产的,法院只能对父母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