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只要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规定都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不以是否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