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不一定判死刑,具体刑罚要根据案情决定。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不一定会被判死刑,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故意杀人有被判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情况。
在本案中,男方是出于积怨、义愤而杀死女方,并在被调查时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带警察找到尸体,这应认定为自首,不应该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但男方将女方分尸了,属于手段残忍,这样可能就导致所被判的刑轻不了,建议男方主动赔偿女方家属一些精神补偿,并找律师,这样就几乎可以肯定的说不会被判死刑了
当然,社会上有些事是有一些纯学术以外的东西的
1.原则上杀人者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法律必须尊重人们朴素的正义观。
2.不过有原则就有例外。否则要法律来干嘛,是吧?!
3.原则也好,例外也罢,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是刑法的基本要求。这点请注意。
4.对于您的问题而言,简单了当的回答是:视情况而定。
5.从年龄上看,不满14周岁(户口本上的为准,没户籍证明就看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属于绝对无刑事责任人,不予追究。已满14不满18周岁,杀了人是要负责的,不过有法定从轻、减轻的规定。已满18周岁,杀了人就跑不掉了,但也不是必然的就要被判死刑。这仅仅是从年龄的角度予以的说明。
6.判不判死刑,还要考虑实施的手段啊,犯罪情节啊,社会影响啊,当时犯罪嫌疑人实施时的心理状态啊(是事先预谋还是临时起意等)等等综合考量。在不违背法律规定和现行政策的情况下,怎么判,还是要看当事法官裁量。
7.以上说的都是原则上的东西,相信对您的疑惑还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的。呵呵。
一、《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如对方有过错,判死缓的可能性较大。
手段残忍,没有自首情节,一般是死刑。或者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