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你的描述,回答如下:
一、从享有年假的资格上说,因为你描述是已经连续工作了12个月,所以在新公司,你符合享受年假的条件,可以享受年假了。依据是《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根据条例规定,从权利角度,你可以享受5天年假。但是,因为你来新单位时间很短,所以此刻并不是说你马上就能休5天。根据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三、综上,关于年假,你权利上已经有资格休了,但实践中经过折算,你目前能休的不足一天,所以无法休。
四、关于补偿问题。如果你跟新单位提补偿,假设你来了10天就离职了,由于工作时间过短,实际享受的年假是没有的。所以,这个补偿也不存在。
如果你是和上一家提补偿的问题。因为你在上一家工作差10天满一年,也就是说在上一家工作还不满足连续工作12个月的规定。除非你能证明,在上家之前,你还有连续的工作时间,并且加上在上一家的工作时间,能证明你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了,这样你才有享受年假的资格。如果上家单位是你的第一份工作,则你也无法向上家主张补偿。
关于年假的案件,我刚刚处理完毕,仲裁、法院均已经胜诉了。
一般具体操作起来都是在一家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新单位很难考虑原来工作年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