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朋友两人合伙开厂,现大股东要求分家,请问财产怎么清算?

2025-01-01 19: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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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由于没有做为公司登记、也没有进行合伙企业登记,所以属于个人合伙。 2、个别合伙人的退出,并不必然导致合伙的解散或者终止。在经过清算盈利和债务,分割退伙人的财产后,合伙组织可以继续存在。 3、合伙人在经营期间有过错、导致合伙组织或者其他合伙人损失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组织终止时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案,首先是尊重合伙人自行协商约定;无法协商一致,出资份额等同的、按照多数合伙人意见分配;出资份额不同的,按照出资份额占多数的合伙人意见分配,但是也不能损害其他合伙人利益。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