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试06级的要求,我直接从学校网站上拿过来的,希望对你有帮助,我也是07级的 嘿嘿
为规范2006级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的审核工作,根据《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四川大学独立学院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四川大学独立学院学位课程和外语水平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特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毕业资格
(一)毕业资格审核依据
毕业资格审核以各系上报的2006级各专业(专业方向)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
(二)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毕业:
1、修完教学执行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门数。
2、取得的总学分(含必修课、选修课)达到各专业(专业方向)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要求。
(三)其他规定
毕业前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艺术类通过四川省英语三级)考试,可以申请免修校内的公共大学英语课程,其成绩按学院相关规定记载。
二、学位授予
2006级毕业的学生授位按照《四川大学独立学院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四川大学独立学院学位课程和外语水平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学生须通过四川大学认定的核心学位课程考试,卷面成绩须达到60分。2008-2009学年之前已经通过核心学位课程考试的按原成绩记载方式予以认可。
(二)学生须通过四川大学本部普通本科生大学英语-4的同期同水平的课程考试,或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达到四川大学的合格要求。艺术类学生须通过四川大学本部普通本科生大学英语-3的同期同水平的课程考试,或四川省大学生英语三级考试成绩不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合格成绩(分)。外语专业及其它小语种学生参照四川大学同级标准执行。
(三)学生补考、重新学习的课程累积总学分不得超过本专业教学计划(以各专业执行教学计划为准)总学分的五分之一。同一门课程多次补考只计算一次。
(四)在校期间因考试作弊、违法乱纪或犯有严重错误等原因曾受到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且离校前处分未解除者,不授予学位。
(五)《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不合格者,不授予学位。
三、关于其他问题的处理,按《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执行。
应该没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