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可以随便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写申请,另外单位需要多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扣押工资的行为时违法的,如果你遭遇这样不公平的对待去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好了
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提前一周 打辞职报告,公司没有理由扣押工资。如果出现意外,可以拨打当地劳动部门电话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