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1、消费者权利保护法
2、民法、合同法
3、《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条文释义》
4、《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5、地方行政法规、办法等
具体需要看您需要什么方面的知识,建议可以搜法律网站。
小家电,关于质量不好造成侵权的话什么产品质量法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啊,民法通则啊。
家电厂家的话什么,反不正当竞争法啊,反垄断啊,知识产权法啊云云的。。。
严重了还涉及刑法啊~亲。。。法律法规这个东东,你不如在法律&jiao玉#网自己查查吧。。你给个案例也行啊,这样好给你说啊。。。
三包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你的问题太笼统了,无法给你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