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协议财产不明确问题

2024-11-12 21: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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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他无权再就财产没有分割而提出请求。
依据在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此外,那套房屋本是你自己的婚前财产,若是婚姻中不存在你赠于前夫部分产权的情形,也不存在前夫与你共同偿还贷款等情形的话,你是拥有完全的自主产权的,就算对方主张离婚时有未尽分割的财产提出要求法院判决的请求权要在离婚后一年内,超过一年,法院不支持。

回答2:

不是共同财产,但是以前夫协调,就可以了

回答3:

方式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只不过没通过诉讼加以确认。你可以买卖或办理房贷 如需要你让前夫给正式一下应该不难